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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2013-05-17 12:10  
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今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12011年上半年推迟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60708级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答辩申请

1、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于930日前书面提交《答辩申请表》送相应培养单位报批;

2、《答辩申请表》在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c.gzn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三、答辩资格审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认真审查以下答辩材料

1、专业课程: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完成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总学分达到相应的要求;。

2、学术论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本专业学术研究论文;

教育硕士:在读期间应完成2篇文献调研报告或工作实践调查报告,或至少有1篇本专业学术研究论文以第一作者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

3、必修环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学术论文发表(调研调查报告)、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德育积分、大学四六级成绩(四级300分以上、六级260分以上)等必修环节;

4、培养费用: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已交清。研究生教学秘书可登陆校计财处网页查询(用户名:009,密码:111000)。

四、盲评论文抽签

1、上报拟答辩人员名单:

各培养单位10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拟答辩人员汇总表》上报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2、盲评论文抽签时间

1012日由研究生处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实施细则》(修订)(研通字〔20111)文件精神组织学位论文盲评抽签,确定学位论文盲评人员名单。

五、论文提交

1、参加盲评的学位申请人须按盲评论文打印要求,向培养单位提交一份定稿的学位论文;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1020前(截止时间1020日下午6点)将盲评论文统一交到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4、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六、论文评阅

1、学位答辩前应聘请2名与论文研究方向相关的具有教授、副教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一人是外单位的专家,不得聘请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作为论文评阅人;

2论文评阅通过者才能参与论文答辩。

七、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截止为20111130日;

2、答辩前一周,须将《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交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3、学位论文至少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海报至少在答辩前一天张贴公告;

4、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设主席1人。其中应有三之二人是硕士生导师,1人是外单位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负责具体事务。

八、材料上报

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答辩结束一周内,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

2、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审核表;

3、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审核表;

4、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

1在职教育硕士:按《专业学位学籍学位档案卷类目录》上的材料提交;

2统招硕士研究生:按《学历硕士研究生学籍学位档案卷类目录》上的材料提交;

5、非学历毕业研究生照片:

1非学历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表格使用的照片必须是在新华社分社拍摄的照片(拍摄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19号瀑布商厦2107室; 电话:5966537);

2拍摄照片的电子档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李英.5201031906041221.jpg),且大小<10k

6、非学历毕业研究生档案邮寄地址登记表(包括电子版);

7、非学历毕业研究生毕业信息校对表;

8、学位论文汇总光盘一张,盘上要贴上标签(如:2011.12.论文.法学院)。

九、学位评议

20111230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召开全体会议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十、注意事项:

1、学籍表必须双面打印,否则退回重新打印;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研究生学位送审、答辩、申请学位等各环节的审核必须严格把关;

3201112月申请学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9,逾期不予接受;

4、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环节管理”模块录入发表论文信息,然后请教学秘书审核。《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审核表》(附件一)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审核表》(附件二)中发表论文统计数据必须是由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已审核的数据;

5、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贵州师范大学原创性声明》、《贵州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必须按要求签名;

6、培养单位要保存一份纸质学位论文;

7、所有表贴的照片须与证书照片一致,即新华图片社分社拍摄照片;

8、所有上报材料按学号排序(包括电子文档);

9、每个研究生档案袋里材料按《学籍学位档案卷类目录》中的文件序号排列;

10、未抽中参加盲评的研究生的两份学位论文和参加盲评的研究生的另一篇学位论文,各学院必须与研究生处同步送审;

11、所有上报材料按学号排序(包括电子文档);

12、每个研究生档案袋里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存放;

13、研究生凭办理好的离校清单到各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由于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相关表格已作更新,请研究生、研究生教学秘书分别到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c.gzn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日程安排 (见附件)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197

附件1:2011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发布部门:培养与学位科发布时间:2011-9-9 15:36:40阅读次数:2852
附件【20119915364050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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