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第四轮学科评估第二次数据
反馈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接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第四轮学科评估第二次数据反馈工作的函》(学位中心〔2017〕4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参评学科所在责任单位通过学科评估系统“数据二次反馈”页面查看第二次反馈数据的具体问题,对存疑数据再次核实,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二、通过学科评估系统“数据查询”页面查看学位中心的数据核查结果,如对被删除或修改的数据有异议,请提交书面说明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签章后于2017年5月24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评建办,电子版发送到yjsypjb2017@163.com。
联系人:雷成耀 赵云环
联系电话:83227503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第四轮学科评估第二次数据反馈工作的函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