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三助一辅”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研工字〔2023〕8 号)和《关于开展 2023 年研究生“三助一辅”相关工作的通知》(研工字〔2023〕 10 号)文件要求,现就研究生“三助一辅”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与2023年秋季学期助管和辅导员助理,且必须是经过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备案的研究生。助研、助教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考核。
二、考核起止时间
本次考核从研究生工作部审核上岗之日起,截止到2023年12月18日。
三、材料报送
(一)参与助管和辅导员助理的研究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对聘用的助管和辅导员助理进行工作考核。于12月18日下午4:00前将《贵州师范大学“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贵州师范大学“三助一辅”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
(三)助研、助教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在12月29日前,将助研、助教岗位聘用研究生的工资发放名单及考核情况(附件3)交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本单位本学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含津贴发放情况)于12月29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
四、现场考核
(一)助管
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助管于12月20日12:30—13:30携带一卡通或研究生证在东区公教GS4102参加上机考试。迟到10分钟者不得入场。考核内容: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和应变能力考察。
(二)辅导员助理
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辅导员助理于12月21日中午1点在东区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参加现场展示。当天须提前15分钟抽签候场。考核内容:工作案例做法及思考分析,展示形式不限,每人限定3分钟以内。
五、聘书发放及管理
(一)助管、辅导员助理
1.研究生工作部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发放由研究生工作部盖章的聘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另发由研究生工作部盖章的优秀证书。
2.研究生工作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不颁发聘书,且之后参加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前须经过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才可参加报名选聘。
(二)助研、助教由设岗单位自行管理。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