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发〔2021〕145号)、《关于启动2024—2025学年毕业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工字〔2025〕5号)和《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毕业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工字〔2025〕1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于2025年3月启动了毕业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激励优秀、宁缺勿滥”的原则,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一级学科博士点牵头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单位的评审细则并组织评审,经公示后推荐,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确定心理学院李金津等29名博士研究生、材料与建筑科学学院韩康等831名硕士研究生获得2024-2025学年毕业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现将拟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反映。联系电话:83227109。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