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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报名考试公告
2026年05月21日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报名考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普通招考招生计划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普通招考工作实际适度调整。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报考基本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2916:00。考生须及时准确填写(更新)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有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普通招考”。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缴纳报名费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网上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180元/人),考试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

2.缴费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29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者,其报名信息无效,不予报考。

、资格审核

(一)2026年6月1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准备以下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gznu_yzb@126.com)接受资格审核: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硕士学历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无研究生学历)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生证、硕士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博士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档案托管单位)盖章。

(二)2026年6月2日前,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三)6月3日起,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期间双面均不得涂写。

、初试安排

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考生参加初试时须签订《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未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初试时间20266月5日至6月6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共计三门。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复试安排

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情况,确定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时间预计20266月13日至6月14日,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

(二)复试组织实施

复试前,各招生学院官网公布各学科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等。各招生学院依据学校规定及本学科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复试工作。

(三)复试构成

1.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对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创新能力和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另外还需考查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在面试阶段进行。

3.专业课加试。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复试时须进行专业课加试。专业课加试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

(四)成绩计算方法及使用

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面试成绩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9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课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是否作为录取依据由各学科单位自行确定

2.考试总成绩。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五)复试成绩公布

各招生学院于复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录取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达到学校及报考学院的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考生在拟录取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在职考生的录取类别以纸质版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工作单位填写的报考意见为准。

1.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提交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的同意脱产学习证明。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无需迁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四)拟录取考生须提交录取诚信承诺书,若上报教育部审查时查实存在重复录取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我校拟录取并经教育部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于2026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

(一)拟录取阶段,考生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以《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要求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考生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至各招生学院。

八、咨询申诉

招生录取期间,对各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各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各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材料应包括各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并由学校调查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

九、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学院工作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

(二)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3227112

十、其他

(一)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职考生报考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及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公告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当年招生政策文件和《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学院工作联系方式一览表.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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