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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6年10月08日  

贵州师范大学(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源于1941年创建的“国立贵阳师范学院”,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1950年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肩负起培育基础教育师资的重任;1954年由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成为地方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1985年正式定名为“贵州师范大学”,标志着学校进入多学科协调发展新阶段;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办学层次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文学、教育学、工学、理学、交叉学科等12个门类。现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有4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7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贵州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II类学科(群)”、1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I类学科(群)” ,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同发展的育人格局。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7年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均为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500名左右。包含推免计划和公开招考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录取阶段,我校各培养单位的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一)推免计划

我校2027年拟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500名。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推免生未完成计划将转入公开招考计划。

(二)公开招考计划

1.《贵州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含推免计划在内的招生总计划数;公开招考计划数以总计划数扣除该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后为准。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我校该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见表:

培养单位

专业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历史与政治学院

035200社会工作

全日制

2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全日制

3

法学院

035102法律(法学)

全日制

3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全日制

1

数学科学学院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全日制

3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全日制

1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喀斯特研究院)

045110学科教学(地理)

全日制

2

085902水利工程

全日制

2

086200风景园林

全日制

2

体育学院

045201体育教学

全日制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100工商管理

全日制

7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

全日制

2

085500机械

全日制

2

085801电气工程

全日制

1

传媒学院

135400戏剧与影视

全日制

1

注:上表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部分专业学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4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时向报考培养单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8.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报考资格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招生章程(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1.各招生专业初试科目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使用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

3.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六、复试

(一)我校在教育部公布的二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我校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另行公布。

(三)复试期间,我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复试中,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调剂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7日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的《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标准

学校2027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览表》。若有变动,以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十一、住宿情况

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后勤部门统一安排,其费用标准请登录计划财务处官网查询;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需学生自行解决。

十二、奖助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确保其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专心学习、研究。主要奖、助学金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谢晓尧奖学金”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十三、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四、其他

(一)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并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二)我校及我校各培养单位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有关专业、研究方向等具体内容,请考生致电相关培养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五)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

 

学校代码:10663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电    话:0851-83227112

电子信箱:gznu_yzb@g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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