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3日进行,为帮助广大考生在我校考点顺利完成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齐证件
考生需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诚信承诺书只需于首场考试带至考点即可)进入考场。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和“特别提醒”栏目中的要求,规范使用《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须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临时身份证。
(三)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首场考试带至考点。
二、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我校考点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草稿纸,考场内配备时钟,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所需的考试用具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手环、无线耳机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安全检查须知
(一)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本考点将使用智能安检门和金属探测仪对入场考生进行检查。考生应当积极配合,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大楼。
(二)考生进入考点内的封闭管理区域(以考场所在教学楼栋前的智能安检门为界)、验证区和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人工安检。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考生通过安检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不要携带手机、手表、智能眼镜、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凡是携带上述物品导致反复安检,发生耽误考试时间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任何私人物品,如有遗失,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一)所有考生必须经过智能安检门安检后方可进入考点封闭管理区域。建议考生尽量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尽快有序入场,不要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
(二)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请考生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合理规划行程。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教师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封闭管理区域附近聚集。
五、考场设置
(一)考场分布
本考点考场设置在贵州师范大学东区,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楼栋 | 考场设置 |
1 | 公教二号楼 | 第001考场—第023考场 |
2 | 公教三号楼A区 | 第024考场—第047考场 |
3 | 公教三号楼B区 | 第048考场—第084考场 |
(二)标准化考场
贵州师范大学考点考场全部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考试结束后,对所有考场监控视频进行集中回放,对在回放中发现的违纪行为也将进行处罚。
六、严守考试纪律
(一)请考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与考试相关的法律和纪律,诚信考试。
(二)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请考生注意考试期间的天气变化及交通状况,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出行。
(二)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遵从现场指引,遵守公共秩序,主动配合接受考前检查。
(三)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事先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于12月20日前联系我校考点。
(四)贵州师范大学考点联系电话:0851-83227112。
贵州师范大学考点
2024年12月18日